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ㄒ唬┪倚8词圆扇〔疃钚问?。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ㄈ└词允奔?、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ㄋ模┒砸酝妊Яι矸荩ㄒ员碧畋ǖ男畔⑽迹┎渭痈词缘目忌?,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ㄎ澹┕こ坦芾硭妒浚?25600)、会计硕士(1253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ㄆ撸┭H衔斜匾?,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ò耍┙逃堪凑找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聋人工学院面向听障学生单招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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